I.考试性质
英语(二)考试主要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对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并有利于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II.考查目标
(一)语言知识
考生应掌握词汇、语法、语篇和语用等方面的语言知识,并能在特定情境下的语言活动中加以有效运用。
1.词汇
考生应掌握5500个左右的单词及相关附表中的内容(见附录1)
附录1的词汇表仅包含单词的基本词形,未包含单词的读音、词性、意义和形态变化等,考生应在听、说、读、写等语言实践中学习和掌握这些内容。同时,考生应掌握单词的习惯用法,包括搭配、固定表达等,并掌握单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如上下义关系、同义关系、反义关系等。
此外,考生还应掌握转化、合成等英语构词法,能根据常用的前缀和后缀(见附录2)进行单词的派生,掌握常见的缩写词(见附录2)。
英语(二)试卷中出现超出词汇表及相关附表的单词时,不会给出中文注释,但会严格控制此类单词的数量。
2.语法、语篇、语用
语法知识指词、词组、分句、句子等语法单位的类别、构成和功能等,语篇知识指书面和口头语篇的组织结构及上下文的衔接和连贯,语用知识指特定语言运用情景中的言语功能、话语规范及语体、修辞等表达形式。
本大纲不列出语法、语篇、语用知识的具体项目,考生应在听、说、读、写等语言实践中学习和掌握这些内容,提高准确性、丰富性和得体性,能熟练运用于具体语境,有效把握和传递信息,实现特定交际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