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理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会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工商管理硕士(MBA)、资产评估、新闻与传播
二、调剂原则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二区分数线以上。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致。业务课1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也可调剂我校经济类专业。
5.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请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对通过复试,初步确定拟录取和网上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请将本人档案及时寄到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4670578)。
4、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复试时间、复试方式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
5、各调剂专业、导师等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 |
会计学院 | 0931-4681931 | 张老师 |
经济学院 | 0931-4696582 | 郭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931-8679390 | 李老师 |
法学院 | 0931-4670738 | 张老师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931-4683876 | 张老师 |
金融学院 | 0931-4679597 | 马老师 |
艺术学院 | 0931-4673851 | 孙老师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0931-8690950 | 王老师 |
信息工程学院 | 0931-4684878 | 武老师 |
商务传媒学院 | 0931-4675932 | 周老师 |
工商管理学院 | 0931-4681877 | 杜老师 |
统计学院 | 0931-4683853 | 王老师 |
MBA教育中心 | 0931—4680739 | 广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