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考试科目为: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70101)基础数学、(070207)光学
三、有国家公费名额
四、调剂过程
(1)考生下载并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处。
(2)国家复试线公布后,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登录调剂志愿;
(3)公布调剂名单,考生电话确认调剂。复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对于复试合格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我校对考生和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剂函,索取《报考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及试卷。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9-8131760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ylsy.edu.cn
研招办E-mail: yanjsc123@126.com
联系人:方之恒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