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武汉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十三条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一表第11行,法律(法学、非法学)对应学制原为“3年”,应更正为“法律(法学)2年、法律(非法学)3年”。
另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6号文件,2012年我校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从2012年开始招生,学制2年,收费标准15000元/年,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特此更正。如因此给你的报考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武汉大学
研究生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