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英语、小学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机械;会计;旅游管理;艺术(艺术设计)。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考籍在2018年12月之前,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设计学专业、艺术专业硕士艺术设计领域的学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参加入学考试。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5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如果出现不能选择的专业,请和招生办联系。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在此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了解现场确认的时间和相关要求。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湖南省内考点现场不进行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所造成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 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科目在23日进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3 日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分、300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联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九、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三、其他
1.为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提供保障,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按照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0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gs@hnist.edu.cn
网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