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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海商法、国际贸易法
参考书目:《国际贸易法》,谷浩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版。
《海商法》,司玉琢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四版。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海商法(100分)国际贸易法(5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选择判断题、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在几种题型中选择)
海商法
一、绪论
考试内容
海商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表现形式;海商法的特点和性质;海事法律关系及海事法律规范;海商法的发展概况;我国《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要求
1.掌握海商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表现形式;我国《海商法》的适用范围,尤其是其调整的船舶的定义、性质。
2.理解海商法的特点和性质,海事法律关系及海事法律规范。
3.了解海商法的发展概况。
二、船舶物权
考试内容
有关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的定义,取得、转移与消灭;后三者所担保的债权项目和受偿顺序,以及后三者之间的受偿顺序和差异;船舶概念及其法律性质;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船舶抵押权的公示效力;各种船舶物权的标的;船舶担保物权与民法中担保物权的差异;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公约的有关规定。
考试要求
1.掌握有关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的定义,取得、转移与消灭;后三者所担保的债权项目和受偿顺序,以及后三者之间的受偿顺序和差异;船舶的法律性质;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船舶抵押权的公示效力;各种船舶物权的标的。
2.理解船舶的概念;船舶担保物权与民法中担保物权的差异。
3.了解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公约的有关规定。
三、船员
考试内容
船员的概念,船员的职责、配备和资格的取得,船长的基本职能,船员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考试要求
1.掌握船员的概念,船长的基本职能。
2.理解船员的职责、配备和资格的取得。
3.了解船员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考试内容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承运人、托运人的识别,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收货人的权利义务;提单的概念、作用和种类,提单主要条款;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鹿特丹规则的主要内容;电子提单与海运单的定义、作用及法律适用;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及其主要内容(受载期、解约日、装卸时间、滞期费、速遣费等);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证及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类型;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制度;海上货代、无单放货等的司法解释。
考试要求
1.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承运人、托运人的识别,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收货人的权利义务;提单的概念、作用;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及其主要内容(受载期、解约日、装卸时间、滞期费、速遣费等);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证及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类型;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鹿特丹规则的主要内容。
2.理解提单的种类和内容;电子提单与海运单。
3.了解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制度。
五、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考试内容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雅典公约》及其议定书的主要内容。
考试要求
1.掌握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
2.理解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以及《雅典公约》及其议定书的主要内容。
六、海上拖航合同
考试内容
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订立、种类与性质。海上拖航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以及海上拖航中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考试要求
1.掌握海上拖航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以及海上拖航中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2.理解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订立、种类与性质。
七、船舶租用合同
考试内容
定期租船合同的定义、特点、标准合同格式及主要内容,包括航行区域、交船、还船、停租、撤船、租期、出租人责任与免责、使用与赔偿条款等。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标准合同格式;光船租赁合同的性质,光船租赁标准合同包含的主要条款,船舶租购合同。
考试要求
1.理解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标准合同格式;光船租赁合同的性质。
2.掌握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特点及主要内容,包括航行区域、交船、还船、停租、撤船、租期、出租人责任与免责、使用与赔偿条款等。
3.了解定期租船、光船租赁标准合同格式包含的主要条款,船舶租购合同。
八、船舶碰撞
考试内容
船舶碰撞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责任划分、碰撞责任主体的确定、双方有责碰撞条款;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要件、赔偿原则、计算,船长在船舶碰撞后的处理;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考试要求
1.掌握船舶碰撞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责任划分、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2.理解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要件、赔偿原则、计算,船长在船舶碰撞后的处理。
3.了解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九、海难救助
考试内容
海难救助的概念、成立要件,海难救助的性质、形式及格式合同,救助报酬的确定,特别补偿条款,SCOPIC条款,《1910年救助公约》和《1989年救助公约》的主要内容,船长在海难救助中的地位及注意事项。
考试要求:
1.掌握海难救助的概念、成立要件,特别补偿,SCOPIC条款,《1910年救助公约》和《1989年救助公约》的主要内容。
2. 理解海难救助的性质、形式及格式合同,救助报酬的确定。
3.了解船长在海难救助中的地位及注意事项。
十、共同海损
考试内容
共同海损的概念、构成要件,共同海损牺牲与共同海损费用的表现形式,共同海损担保,新杰逊条款的含义,共同海损与过失的关系,共同海损理算,《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主要内容,共同海损制度的发展趋势。
考试要求
1.掌握共同海损的概念、构成要件,共同海损牺牲与共同海损费用的表现形式,共同海损担保,新杰逊条款的含义,理解共同海损与过失的关系。
2.共同海损理算,《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主要内容。
3.了解《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的主要内容,共同海损制度的发展趋势。
十一、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考试内容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基金公约》、《2001年燃油公约》和《HNS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约适用的船舶、油类、责任主体、污染损害赔偿范围、强制保险与直接诉讼、享受责任限制的条件、归责原则等。我国关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的赔偿问题;船舶污染损害的概念与赔偿的特点。
考试要求
1.掌握《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基金公约》、《2001年燃油公约》和《HNS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约适用的船舶、油类、责任主体、污染损害赔偿范围、免责、强制保险与直接诉讼、享受责任限制的条件、责任原则等。
2.理解我国关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的赔偿问题。
3.了解船舶污染损害的概念与赔偿的特点。
十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考试内容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意义、形式,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关系,责任限制的主体、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船舶、责任限额、享受责任限制的条件、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责任限制基金,责任限额的计算方式。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
考试要求
1.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责任限制的主体、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船舶、责任限额、享受责任限制的条件、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
2.理解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
3.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意义、形式,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关系,责任限制基金,责任限额的计算方式。
十三、海上保险
考试内容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利益;承保风险;保险金额;保险价值;除外责任;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推定全损;委付;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保险人的责任;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条款的主险、附加险、除外责任,船东互保协会的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船东保赔协会的性质、作用。
考试要求
1.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利益;承保风险;保险金额;保险价值;除外责任;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推定全损;委付;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保险人的责任;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
2.理解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单;保险凭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条款的主险、附加险、除外责任,船东互保协会的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
3.了解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船东保赔协会的性质、作用。
十四、海事诉讼时效
考试内容
我国《海商法》第13章规定的各种海事争议的诉讼时效;其中止、中断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中规定的不同。海事诉讼的中止;海事诉讼时效的中断。
考试要求
1.掌握我国《海商法》第13章规定的各种海事争议的诉讼时效;海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
2.理解海事诉讼的中止、中断规定与民法中规定的不同。
十五、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考试内容
我国《海商法》第14章规定的各种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考试要求
1.掌握我国《海商法》第14章规定的各种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2. 理解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国际贸易法考试大纲
一、国际贸易法总论
考试内容
1.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国际贸易法规范的多元化特点 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贸易法调整交易的国际性 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国际私法的关系 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国际贸易法的功能
1.2国际贸易法的演进
国际贸易法的演进历史 现代国际贸易法的特点 当代国际贸易法所体现的国际主义精神复归与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区别
1.3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各国国内法层面的国际贸易法渊源 国际法层面的国际贸易法渊源 国际惯例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效力 国际惯例与合同条款的关系
1.4《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公约的适用(包括:公约的适用条件、不适用公约的买卖、公约在实体上的适用范围、公约的任意性) 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一般原则 公约的优点和不足
1.5《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通则的性质 通则的功能 通则和公约的关系
考试要求
1.掌握国际贸易法的概念、规范特点和调整对象。
2.了解国际贸易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3. 了解国际贸易法的功能。
4. 了解国际贸易法的演进历史。
5. 了解当代国际贸易法与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区别。
6. 掌握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7. 了解各国国内法层面的国际贸易法渊源。
8. 掌握国际法层面的国际贸易法渊源。
9. 掌握国际惯例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效力。
10.掌握国际惯例与合同条款的关系。
11.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条件。
12.了解《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优点和不足。
13.了解《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性质。
14.掌握《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功能。
15.了解《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关系。
二、国际贸易术语
考试内容
2.1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国际贸易术语的功能
2.2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效力 INCOTERMS2020的主要变化
2.3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贸易术语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贸易术语
2.4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贸易术语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贸易术语 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使用CI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FOB贸易术语变形 CIF贸易术语变形
考试要求
1.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规定的各类贸易术语。
2. 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规定的各类贸易术语。
3.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相对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变化。
4. 掌握使用FOB和CIF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5. 掌握FOB、CFR和CIF的贸易术语价格变形及其应用。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考试内容
3.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溢短装条款 看货买卖 中性包装
3.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要约、要约邀请、反要约和交叉要约的概念 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效力终止的情况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承诺的有效要件 迟延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的撤回
考试要求
1.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
2. 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3. 掌握溢短装条款、看货买卖、中性包装、要约、要约邀请、反要约、交叉要约、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承诺、承诺的撤回等概念。
4.掌握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5. 掌握要约效力终止的情况。
6. 掌握承诺的有效要件。
7. 掌握迟延承诺的法律效力。
四、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考试内容
4.1卖方的主要义务
实际交付、象征性交付的概念 品质担保(瑕疵担保)、权利担保的概念 CISG对货物交付地点的规定 CISG对货物交付时间的规定 CISG对交付货物的伴随义务的规定 CISG对卖方交付单据义务的规定 CISG对卖方交付相符货物标准和免责的规定 CISG对买方货物检验权和通知货物不符义务的规定 CISG对卖方对货物物权担保义务和免责的规定 CISG对卖方对货物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和免责的规定
4.2买方的主要义务
CISG对买方支付货款义务的规定 CISG第55条对价格待定合同的规定 CISG对买方接收货物义务的规定
考试要求
1.掌握实际交付、象征性交付、品质担保(瑕疵担保)、权利担保的概念。
2.掌握CISG对货物交付义务的规定。
3. 掌握CISG对单据交付义务的规定。
4.掌握CISG对交付货物的伴随义务的规定。
5.掌握CISG对交付相符货物标准和免责的规定。
6. 掌握CISG对买方货物检验权和通知货物不符义务的规定。
7.掌握CISG对卖方对货物物权担保义务和免责的规定。
8. 掌握CISG对货物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和免责的规定。
9. 掌握CISG对买方支付货款义务的规定。
10. 掌握CISG第55条对价格待定合同的规定。
11.掌握CISG对买方接收货物义务的规定。
五、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考试内容
5.1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所有权保留和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概念 所有权转移的意义 各国国内法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5.2货物风险的转移
风险的概念 风险的特征 风险转移的基本理论及其优缺点 各国国内法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CISG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考试要求
1.了解所有权转移的意义。
2.掌握各国国内法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3.掌握英国《货物买卖法》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一般原则的规定。
4.掌握所有权保留和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概念。
5. 了解英国《货物买卖法》对非货物所有人出售货物时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6. 了解美国《统一商法典》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7. 掌握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8. 掌握CIF和FOB交易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条件。
9. 掌握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10.掌握风险转移的基本理论及其优缺点。
11.了解英国《货物买卖法》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12.了解美国《统一商法典》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13.掌握CISG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14.掌握国际惯例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六、国际货物买卖的违约补救
考试内容
6.1违约补救的一般理论
违约形态、根本违约、预期违约、条件条款、保证条款和中间义务条款的概念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不同 CISG第71条和第72条对预期违约的规定 违约补救的概念 国际贸易中违约补救的类型 违约归责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6.2国际货物买卖的违约补救
实际履行的概念、特征和适用限制 两大法系和CISG对实际履行的态度 英美两国立法对价金之诉的规定 CISG对履行宽限期的规定 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 可获赔偿的损害的种类 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 CISG对损害赔偿额计算的规定 英国《货物买卖法》对损害赔偿计算的规定 违约金的概念、特征和性质 对违约金的国家干预 CISG对根本违约和宣告合同无效的规定 拒收权的概念、表现形式、意义和行使的法律依据 减价的概念和CISG对减价的规定 CISG对第71条对中止履行的规定 卖方在买方不支付价款时对货物的各项权利及其行使条件 违约方的自行补救
6.3违约补救的免责事由
情势变更、合同落空、不可抗力、履行障碍的概念 CISG第79条对履行障碍免责的规定 CISG第80条对一方行为造成的不履行义务的规定 CISG第77条规定的合理减损义务 CISG规定的保全货物的义务
考试要求
1.掌握违约形态、根本违约、预期违约、条件条款、保证条款、中间义务条款的概念。
2.掌握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不同。
3.掌握CISG第71条和第72条对预期违约的规定。
4. 掌握违约补救、违约归责原则的概念。
5.掌握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对方违约时可以采取的违约补救的类型及其概念。
6. 掌握实际履行的特征和适用限制。
7. 掌握两大法系和CISG对实际履行的态度。
8. 了解英美两国立法对价金之诉的规定。
9. 掌握CISG对履行宽限期的规定。
10.了解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和可获赔偿的损害的种类。
11.掌握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
12.掌握CISG第74、75、76条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13.掌握英国《货物买卖法》第50条和51条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14.掌握违约金的特征、性质以及对违约金的国家干预。
15.了解英国普通法和《货物买卖法》对解除合同的规定。
16.掌握CISG对宣告合同无效的规定。
17.了解拒收权的表现形式。
18.了解买方行使拒收权的意义。
19.了解拒收权行使的法律依据。
20.了解减价所适用的违约情况及其与损害赔偿的选择。
21.掌握CISG第71条对中止履行的规定。
22.掌握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的买方不付价款时卖方对货物的权利。
23.了解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的买方不付价款时卖方对货物的权利。
24.掌握中途停运权的概念以及英国《货物买卖法》和CISG第71条2款所规定的中途停运权行使条件。
25.掌握CISG第48条规定的违约方自行补救的权利。
26.掌握情势变更、合同落空、不可抗力、履行障碍的概念。
27.掌握CISG第79条对履行障碍免责的规定。
28.掌握CISG第77条对合理减损义务的规定。
29.掌握CISG对保全货物义务的规定。
七、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7.1支付工具
票据的概念 票据的基本特征 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汇票的基本票据行为 本票的概念和种类 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7.2汇付
汇付的概念和当事人 电汇、信汇、票汇的概念、流程和特点 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7.3托收
托收的概念和当事人 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承兑交单、付款交单、信托收据的概念 托收的业务流程 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义务和免责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7.4信用证
信用证的概念和当事人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信用证交易的基本原则 信用证的种类和各类信用证的概念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内容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内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的内容 《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的内容
7.5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银行保函的概念、功能和性质 银行保函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保函的种类和各自含义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 调整银行保函关系的国际规则 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备用信用证的性质 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和各自含义 备用证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的比较
7.6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的含义 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 国际保理的分类及各自含义
7.7福费廷
福费廷的含义 福费廷的业务流程 福费廷的特点 福费廷的分类及各自含义 福费廷对各方当事人的利弊 福费廷和国际保理的比较 福费廷和票据贴现的比较
考试要求
1.掌握汇付的概念和当事人。
2.掌握电汇、信汇、票汇的概念、流程和特点。
3.了解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4.掌握托收、跟单托收、承兑交单、付款交单、信托收据的概念。
5. 掌握托收的业务流程。
6. 掌握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义务和免责。
7. 掌握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8. 掌握信用证的概念和当事人。
9. 掌握信用证交易的业务流程。
10.掌握信用证交易的基本原则。
11.掌握信用证的分类和各类信用证的概念。
12.掌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3.了解《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14.了解《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
15.了解《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16.掌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概念。
17.了解银行保函的功能和性质。
18.掌握银行保函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9.掌握调整保函关系的国际规则。
20.掌握备用信用证的含义、性质。
21.掌握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和各类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22.掌握备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23.掌握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的异同。
24.掌握保付代理的含义和业务流程。
25.掌握保付代理的分类及各类保付代理业务的含义。
26.掌握福费廷的含义和业务流程。
27.掌握福费廷的分类及各类福费廷业务的含义。
28.掌握福费廷和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
八、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8.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概述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当事人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8.2提单
提单的概念 提单的功能 提单的种类 承运人的义务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权利
承运人的免责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8.3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对承运人责任、免责和责任限制的规定以及其适用范围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及其适用范围 《汉堡规则》对承运人责任、免责和责任限制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鹿特丹规则》的主要内容及其适用范围
8.4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的概念 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征 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适用 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航次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8.5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证的概念 责任分担制、单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统一责任制、修正后的统一责任制的概念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内容 《联运单证统一规则》的内容 《多式联运单据规则》的内容
考试要求
1.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当事人和特征。
2.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3.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4. 掌握提单的概念和功能。
5. 掌握提单的分类和各类提单的概念。
6.掌握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义务、责任期间、权利、免责和责任限制。
7.掌握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8. 掌握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9. 掌握《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大有关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对承运人责任、免责和责任限制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10.了解《鹿特丹规则》的内容及其适用范围。
11.了解航次租船合同的概念、特征和法律适用。
12.了解航次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13.了解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证的概念。
14.了解责任分担制、单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统一责任制的概念。
15.了解《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运单证统一规则》和《多式联运单据规则》的内容。
九、国际货物保险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9.1保险法概述
保险、保险法和海上保险的概念 保险法的历史沿革
9.2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补偿原则 代位求偿 委付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的理解 诚信原则 告知义务 保证 近因原则 近因的判断标准
9.3海上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 海上保险合同的性质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体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被保险人的义务
9.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仓至仓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普通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考试要求
1.掌握保险、保险法和海上保险的概念
2. 掌握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3. 掌握代位求偿、委付、告知义务、保证、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仓至仓条款等海上保险的概念。
4.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5. 了解海上保险合同的主体。
6. 了解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7. 了解被保险人的义务。
8. 掌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掌握该条款规定的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9.掌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普通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十、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10.1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
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 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渊源
10.2国际技术贸易合同
国际技术合同的通用条款 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和普通许可合同的概念
10.3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商业行为
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概念 TRIPS协议中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表现 《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中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表现 美国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规范 欧盟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规范 发展中国家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规范
考试要求
1. 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特点。
2. 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渊源。
3. 了解国际技术合同的通用条款。
4. 掌握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和普通许可合同的概念。
5. 掌握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概念。
6. 了解TRIPS协议和《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所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表现。
7. 了解美国、欧盟和发展中国家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规范。
十一、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11.1对外贸易管理概述
关税的概念和种类 非关税的概念和种类 贸易救济措施的概念和种类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概念以及三种贸易救济措施的比较
11.2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渊源 我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内容 对外贸易救济法律的概念 《反倾销条例》 《反补贴条例》 《保障措施条例》
11.3美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美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渊源 美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的基本特征 美国对外贸易管理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及其职能 337条款、普通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特殊301条款、421条款的概念和内容 贸易禁运的管制法律 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
考试要求
1.掌握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贸易救济措施的概念、种类以及三种贸易救济措施的异同。
3.了解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
4. 了解我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内容。
5. 掌握我国《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的内容。
6.掌握美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渊源。
7. 掌握美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的基本特征。
8. 掌握美国对外贸易管理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及其职能。
9. 掌握337条款、普通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特殊301条款、421条款的概念。
10.了解美国贸易禁运的管制法律。
11.了解美国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
十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法律体制
考试内容
12.1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关系 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2.2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及其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考试要求
1.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与《关系与贸易总协定》的关系。
2.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3.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例外。
4.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体系。
5. 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十三、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
考试内容
13.1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
ADR的概念 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法
13.2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分类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效力 仲裁条款独立原则
国际仲裁裁决的种类 国际仲裁裁决的自动履行的概念 国际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国际仲裁裁决的国际司法协助
考试要求
1.掌握ADR的概念。
2.了解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法。
3.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4.了解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分类。
5.掌握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6. 掌握仲裁条款独立原则。
7. 了解国际仲裁裁决的种类。
8. 了解国际仲裁裁决的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的概念。
9. 掌握《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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