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我校接收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申请条件
第一条 成都体育学院的推免生为已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非成都体育学院的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学生所在学校应是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二章 接收学位类别和专业
第一条 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可接收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推免生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可申请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下设的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推免生在选择专业(研究方向)时,与本科所学的专业(专项)保持一致。
第三章 申请材料
第一条 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只需完成网上报名,不再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条 非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英语四、六级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它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一条 查阅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
第二条 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并自行上传照片,选择报名志愿,网上支付报名费。
第三条 非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请于10月7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以到达时间为准)研究生院,所有材料不退还。
非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院在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第五章 资格复审
第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第二条 推免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及实习)的学分要求。
第三条 取得免试资格至入学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四条 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