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学院位于“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钦州市的滨海新区,校园占地面积2070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是一所以工、管、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广西唯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养培训资质的本科高校、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201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2018年5月,钦州学院更名北部湾大学得到教育部公示。
学校现有49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3670人(其中本科生13103人,专科生567人),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150人,留学生376人。现有教职工1288人,其中专任教师802人(正高129人、副高323人,博士223人、博导15人、硕导92人);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万人创新导师、国家教学名师、八桂学者各1人;自治区特聘专家6人;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5个、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创新团队6个。
学校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石油与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有自治区双一流学科(培育)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有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平台40余个;有馆藏纸质文献146万册、电子文献69万册; 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约2.6亿元。学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46项;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三等奖共136项。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的理念,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波兰、英国、美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面向亚洲、非洲、大洋洲,计36个国家招收留学生,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
伴随着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学校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面向需求、错位发展、特色办学”的总体思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支撑广西海洋经济和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基地、地方决策咨询智库和文化研究中心,建成海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奋斗!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钦州学院201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0人,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另外,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确切招生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时还需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要求内容见钦州学院2019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学制、学费具体见下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专业领域 | 学制 | 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学费 |
1 | 农业 | 渔业发展 | 3年 | 095134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0000 |
2 | 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2.5年 | 085223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0000 |
3 | 国际商务 | 国际商务 | 2年 | 0254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3000 |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9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奖助办法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年·生
奖励等级 | 一年级 | 获奖比例 | 二、三年级 | 获奖比例 |
一等奖 | 4000 | 40% | 8000 | ≤10% |
二等奖 | 3000 | 60% | 5000 | ≤20% |
三等奖 | 4000 | ≤50% |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元/年。
4.优质生源单项资助: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 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可获一次性资助奖励。
5.其它单项奖学金。
6.研究生“三助”项目: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报名费。广西区内报考点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上网查询。
其余现场确认地点等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钦州学院研究生招考公告。
六、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时间:2019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钦州学院各招生学院。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会有相应体检要求。
5.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八、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调人事档案。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4.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5.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1607
通讯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钦州学院办公楼453室
邮政编码:535011
电话:0777-2808710
网址:http://yjs.qzhu.edu.cn/→研究生工作→招生工作
钦州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