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成立于1961年,是新中国组建最早的飞机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战斗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和航空前沿技术预研。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目录
(一)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二)招生专业:飞行器设计
研究方向:01飞行器总体设计 02飞行器设计空气动力学 03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 04飞行器结构设计 05飞行力学和飞行控制技术 06航空电子系统设计与综合技术 07飞行器电磁环境效应研究 08飞行器隐身设计 09作战效能评估
(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所拟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5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程序/手续
(一)报名手续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需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须填写《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考生在报名阶段需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中国航空研究院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需要有专家亲笔签名)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本科、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⑤硕士课程成绩,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⑦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a.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⑧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日。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人力资源部。
六、考试与评价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我所专业目录为准)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4.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复试。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工作,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1.录取前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2.我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3.被录取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每超过定向时间半年加收一次培养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所。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
我所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定向生培养费由定向单位支付。
九、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为5年。
十、其他要求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在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其作弊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我所将不允许其再参加下一年度的招生考试。
十一、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110035; 联系电话:024—26784088
传真:024-86368067; Email:avic601yz@163.com